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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

作者:主编 时间:2020-10-15 来源:未知

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

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 根据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〈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19〕12号)、《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》(教职成〔2020〕2号)、《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印发〈2020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鄂教职成〔2020〕2号)和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单招和扩招报名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鄂高考〔2020〕25号)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单独招生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。

第三条 学校高职单招和扩招工作贯彻“公平竞争、公正选拔、公开程序,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、综合评价、择优录取”的原则。

第四条 学校高职单招和扩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、新闻媒体、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。

第二章学校概况

第五条 学校全称: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

学校国标代码:14555

湖北省招生代码:9777

第六条  学校地址:湖北省荆州市纪南文旅区育才东路

邮政编码:434000

第七条  学校性质:民办

学校类型: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

招生层次: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

第八条 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校长任组长,主管教学、学工和后勤的学校领导为副组长,招生、教务、学工、后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。

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地点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。下设五个工作专班:

(一)录取专班:负责招生宣传、组织报名、录取等工作,负责与省招办做好衔接;

(二)考务组:负责拟定文化、技能考试大纲、考试实施细则和试卷命题,组织文化和技能考试及阅卷评分;

(三)纪检监察组:负责考试及录取过程中违规违纪案件调查处理;

(四)安全保卫组:负责考试期间试卷保密工作、考场安全保卫工作;

(五)后勤保障组:负责考试期间后勤保障。

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,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。

第三章招生计划

第十条 2020年学校高职单招和扩招专项招生总计划450人,其中高职单招类计划50人,扩招专项A类计划(招收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)400人。具体分专业计划如下:

序号

招生专业

专业代码

总计划

其中:单招/A类

1

戏曲表演

650204

70

单招50人/A类20人

2

计算机应用技术

610201

120

A类120人

3

新能源汽车技术

560707

80

A类80人

4

机械制造与自动化

560102

100

A类100人

5

财务管理

630301

35

A类35人

6

数字媒体艺术设计

650104

45

A类45人

合计

——

——

450

单招50人/A类400人

 

第十一条 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,不超计划录取。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,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。

第十二条  报考类别说明:

(一)A类: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;

(二)B类:退役军人;

(三)C类:企业在岗职工、失业人员、农民工、高素质农民、基层农技人员等其他社会人员。

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

第十三条 报名条件:

(一)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;

(二)本省户籍人员、湖北籍退役军人或非湖北户籍在鄂工作人员(需提供我省半年社保缴费记录或居住证);

(三)具有高中阶段学历(含普通高中、中专、职高、技校)或同等学力。

第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报名:

(一)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,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;

(二)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;

(三)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,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;

(四)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;

(五)2020年普通高考(含技能高考、行业单招等)已被录取的考生。

第十五条 报名流程:

(一)网上报名:10月19日—10月23日,考生登录报名系统(gzkzbm.hbea.edu.cn)进行网上报名;

(二)现场确认:10月25日前,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,完成信息采集和照片拍摄;

(三)网上填报志愿:10月27日—10月29日,考生凭报名号和密码登录系统,选择报考院校及专业,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所院校,选择三个专业志愿;

(四)领取准考证:11月6日,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《2020年湖北省高职单招和扩招考生登记表》到学校领取准考证。

第五章考试安排

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:2020年11月7日,考试地点: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校内。

第十七条 考试模式:采取“文化素质测试+职业技能测试(职业适应性测试)”的模式。

(一)文化素质测试:所有专业统一考试,满分200分(语文80分、数学80分、英语40分);

(二)职业技能测试(或职业适应性测试):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进行,满分200分;

(三)综合成绩=文化素质成绩+职业技能(适应性)测试成绩,总分400分。

第十八条 免试政策:对取得中级(含中级)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,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,成绩计200分。

第十九条  考务管理: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、考务管理等工作规定,落实试卷保密、考场视频全程录像。考生、工作人员违纪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认定处理。

第六章录取规则

第二十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、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,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

第二十一条  同分排序规则:对分数相同的考生,先按照文化成绩总分排序;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,再按语文、数学、英语成绩依次排序;若按上述成绩排序录取还存在成绩相同的情况,再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序录取。

第二十二条  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报考人数充足的专业执行,各专业录取学生人数之和不超过总计划数。

第二十三条 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后,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,公示期7天。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。

第二十四条 凡被学校正式录取的考生,不再参加2020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、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,学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。

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开展资格复查,提交虚假材料的,取消录取资格、注销学籍。

第七章收费及资助政策

第二十六条 学费标准:

专业名称

学费标准(元/年)

戏曲表演

8900

计算机应用技术

7900

新能源汽车技术

7900

机械制造与自动化

7900

财务管理

7900

数字媒体艺术设计

8900

 

注:住宿费、书本费等其它费用参照在校生标准收取。

第二十七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享受我省及国家相关资助政策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;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;大二以上年级成绩优异、表现突出的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。

第八章附则

第二十八条 高职单招和扩招录取的考生,与普通高考、技能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。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,成绩合格,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,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。

第二十九条 高职单独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,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,特殊情况确需转专业的,可按规定在本校当年招生专业范围内转换。

第三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生考试、录取工作全程监督,接受社会监督。监督举报电话:0716-4172187。

第三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,没有任何派出机构和招生代理,也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、培训班,请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。

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。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。

第三十三条 咨询方式和联系方式:

咨询电话:0716-4172188
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cjchuanxi.com

招生信息网网址:http://zs.cjchuanxi.com

电子邮箱:31980270@qq.com

通信地址:湖北省荆州市纪南文旅区育才东路

邮政编码:434000

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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